(1)2B铅笔、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无封套橡皮等必需的考试用品(有特殊规定的除外)可带入考场,其他任何物品不准带入考场。
(2)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如手机等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
(3)考生如带了考试规定以外的物品,可将物品放在考场门口的“物品存放处”。如直接带进考场,一经发现则以违纪舞弊处理。
这些考试用品是很重要的,考生们最好提前做好相关准备,考试当天考生们要按时参加考试,最好早一些进入考场等待考试,需要考生特别注意的是:开考信号发出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和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当次科目考试结束前30分钟。交卷出场后考生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应在考风考纪督察员的引导下直接离开考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