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关于做好2016年全国成人高校
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
教学[2016]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委员会、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成人高等教育是终身学习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2016年全国成人高校考试招生工作,要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着力构建科学、规范、严密的考试安全体系,切实保障考试招生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现就做好2016年全国成人高校考试招生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确保成人高考安全平稳顺利
1.完善政府部门协作机制。各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要按照《教育部等10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教育统一考试环境综合治理和考试安全工作的通知》(教学〔2012〕4号)要求,进一步完善联防联控、齐抓共管的长效机制。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主动协调有关部门,继续开展净化涉考网络环境、打击销售作弊器材、净化考点周边环境、打击替考作弊、清理整顿涉考培训机构和助考中介等专项行动。考试期间要会同本地联席会议有关成员单位成立成人高考安全保卫小组,实时搜索、监测、研判涉考有害信息,及时处置涉及本省以及服务器在本省的有害信息,及时汇总并向教育部成人高考安全保卫小组上报其他有害信息。
2.加强考试关键环节管理。各地要全面梳理排查近年来成人高考存在的薄弱环节和漏洞,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确保命题、制卷、运输、保管、施考、评卷、录取等全过程的保密安全。要全面提高技术防范能力,考试必须全部安排在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进行,相关学校有义务承担考试任务并按要求做好工作。要加强标准化考点的日常维护和升级,完善应急指挥系统、考场视频及网络监控系统、作弊防控系统、考生身份验证系统,有效防范和打击有组织的群体性作弊、替考以及利用高科技手段实施作弊等违规行为。要积极推进“一题多卷”模式,提高考试安全主动防御能力。
3.强化考试队伍建设。各级招生考试机构要加强对考试工作人员的教育和培训,大力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和法治警示教育,全方位开展考试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遵纪守法意识、安全保密意识和组织实施考试的工作能力。要建立健全考务及安全保密人员档案管理制度,选聘信得过、靠得住的人员承担考务和安全保密工作。要积极争取支持,根据实际制定政策,对参与监考、评卷和录取的考试招生工作人员付给相应的劳动报酬。
4.开展诚信考试教育。要构建正面教育、制度约束、违规处罚为一体的高校考试招生诚信体系,教育和引导考生自觉抵制违纪、舞弊等违法违规行为。要针对生源特点,创新诚信考试宣传教育形式,提高针对性。要重点做好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相关条款的宣传,在考生诚信承诺书、考生须知等材料中增加相应法律条款内容。要继续完善考生诚信档案,客观记录违规人员的相关信息和行为,逐步对接社会征信体系。
二、确保招生录取公平规范有序
5.科学编制招生来源计划。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要加强对本地区、本行业成人高等教育需求的分析预测,综合考虑学校办学条件、报名人数等因素,严格控制招生规模,优化招生专业结构。要充分体现成人高等教育为在职从业人员服务、以业余学习为主的特点,严格执行脱产、业余、函授等学习形式的有关规定,指导高校科学编制招生来源计划。要坚决削减办学条件差、管理不规范、社会需求不足的高校及相关专业招生计划。
6.严格规范招生行为。各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落实考试招生工作的监管责任,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要加强对成人高校函授站点的监管,严格控制标准和条件。要会同教育纪检部门加强对报名、考试、录取全过程监督,重点督查成人高校虚假宣传、违规承诺、通过减少培养环节降低培养成本进行生源竞争等行为。要科学划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保证录取新生达到接受高一层次教育的基本要求。要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参照执行普通高校招生“26个不得”工作禁令。各成人高校不得以录取人数不足以开班为由取消相关省份已对外公布的招生计划,要加强新生入学审查,严格学籍注册管理,防止冒名顶替或套读考生上学。
7.强化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各地和各成人高校要认真落实教育部关于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和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招生信息公开机制,加强招生信息管理与服务平台建设,全面、及时、准确公开招生政策、高校招生资格、高校招生简章、高校招生计划、考生资格、录取程序、录取结果、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录取新生复查结果。要畅通考生申诉渠道,完善举报和申诉受理机制,及时受理考生来信来访,切实维护考生正当权益。
8.做好招生服务和宣传。各地要进一步完善考试期间发生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的处置预案,认真进行应急预案演练。要周到细致地为残疾考生提供考试便利。要充分利用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大力宣传国家考试招生政策,充分发挥舆论的正面导向作用。加强网络舆情监控,及早发现、有效应对不实宣传和恶意炒作,防止招生诈骗等有害信息传播。各地和高校要依据《信访条例》(国务院令第431号),公布监督举报渠道,及时妥善处置高校招生信访问题。
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9.落实考试招生安全责任制。各地要充分认识当前国家教育统一考试招生所面临的严峻形势,高度重视成人高考安全。各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是本行政区域内治理考试环境、维护考试安全、整治考风考纪、组织考试和实施录取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分管负责同志和招生考试机构主要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要把安全保密作为第一要务,亲自抓、负总责。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要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把安全保密工作责任落实到岗、到人。要明确每个部门、每个岗位的工作职能和安全管理双重职责,关键和重点岗位要一岗多控、人技联防,形成既相互衔接又有效制约的工作机制。
10.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各地和各成人高校要加强执纪问责。对违反考试有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要依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违反招生有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要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并对有关责任人员依纪依规追责问责。对存在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出售考题及答案、替考等涉嫌犯罪的严重作弊或扰乱考试秩序的行为,要及时固定证据,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16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时间为10月29日、30日。考试依据2011年版《全国各类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复习考试大纲》命题,专科起点升本科招生专业所对应的考试科目按《专科起点升本科专业与统一考试科目对照表》(教学〔2007〕6号文件附件三)执行。
请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速将本通知转发至本行政区域内所有成人高校。
附件:
1.2016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办法
2.2016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时间表
3.2016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进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