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院校及招生计划 四川省内具有成人本科高等学历教育资格且 2020 年举办成人专科起点升本 科教育的普通高校和独立设置的成人高校(以下简称成人高校)均可招收免试专 升本考生。 成人高校在不超过本校上一年本科招生规模 20%以内,可根据本校实际情况 自行确定招生人数,招生计划由教育部单独下达。 学生学习方式为业余(函授)学习,在校学制时间一般为两年半。
招生对象
(一)我省具有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 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本科结业证书或以上证书的退役军人。
(二)我省具有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本科结业证书或以上证书,并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支 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项目(以下统称“下基层”)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人员。
三、报名
(一)报考 2020 年四川省内举办的成人高校专升本的考生可登录各市(州) 招生考试机构网站查询招生学校及专业信息。
(二)凡符合招生对象条件且自愿申请入学的考生,须由考生本人于 2021 年 1 月 3 日 8:00 至 1 月 6 日 18:00 期间到户口所在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市(州) 招生考试机构网站上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逾期不再受理申请。
(三)考生应在报名规定时间内,登陆市(州)招生考试机构网站填写《四 川省 2020 年专科毕业退役军人免试接受成人本科教育申请表》(附表 1)或《四 川省 2020 年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下基层”服务期满后免试接受成人本科 教育申请表》(附表 2)。填写完毕后,自行打印《申请表》(一式两份),粘贴 2 寸蓝底证件照,并按照有关要求签字盖章。
考生报名时须按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规定的标准缴纳报 名考试费 25 元。
考生网上报名时要根据工作需要和自己的专长,在符合学校招生报考条件和 生源范围的前提下,根据报名网站公布的专升本招生学校和专业,选报一个省内 学校及专业志愿,并于 1 月 9 日 9:00 至 11 日 17:00 期间持相关申请资料到网上 报名时选择的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进行现场确认。
(四)申请资料
1.专科毕业退役军人的申请资料(所有资料需附复印件两份):
(1)本人身份证原件。
(2)专科毕业证书、本科结业证书或以上证书。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4)退役证件的原件。
(5)四川省 2020 年专科毕业退役军人免试接受成人本科教育申请表。
2.“下基层”人员的申请资料(所有资料需附复印件两份):
(1)本人身份证原件。
(2)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书、本科结业证书或以上证书。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4)服务期满后考核合格的证件原件或相应年度的考核合格表复印件。(“下 基层”服务项目及合格证书颁发部门见《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下基层”服 务项目一览表》)
(5)四川省 2020 年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 “下基层”服务期满后免试 接受成人本科教育申请表。
(五)现场确认和材料报送
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验证考生申请资料及基础信息,并采集指纹和面 颊特征信息。考生核准自己的报名信息后,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打印出《考 生登记表》,交由考生校验并签名确认。
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要对报名考生的免试专升本申请资料进行审核, 审核合格后,在复印件上签字盖章,将考生全套申请资料装订成册,一套留存备 查,一套由市(州)招生考试机构收齐后于 2021 年 1 月 15 日前送交(寄)省教 育考试院。
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按照《四川省 2020 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考务工 作细则》的规定为考生编定考生号,报名顺序号在本县(市、区)今年已报名的 专升本考生报名顺序号后依次连续编排。
各市(州)将考生报名全部信息整理、核实完毕后,于 2021 年 1 月 15 日上 报省教育考试院信息技术处,由省教育考试院组织完成《考生登记表》的扫描制 作工作。
录取
录取新生工作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要求,在省招考委的统一领导 和组织下,由省教育考试院组织实施。
申请免试就读成人高校专升本考生的报名材料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合格后, 投考生报考学校审录,由学校提出拟录取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后形成相应 的录取新生名单,加盖省招考委录取专用章,作为考生被成人高校正式录取的依 据,予以备案,同时将录取新生名册寄给有关成人高校。
成人高校根据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的录取新生名册填写新生录取通知书, 加盖本校校章后按规定直接寄送被录取考生。
违规违纪处理办法
省教育考试院及相关成人高校要建立网络、电话、信函三位一体的举报申诉 工作平台,确保对群众举报和申诉及时受理、调查、处理和回应。对于在报名、 材料审核中的违规行为,将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 第 33 号)严肃处理。对违反招生有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要参照《普通高等学 校招生违规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 36 号)严肃处理,并对有关责任人依纪 依规追责问责。
各地、各高校要按照教育部和全省的统一部署,精心组织,周密实施,按时 完成各项工作,确保四川省 2020 年专科毕业退役军人和普通高职(专科)毕业 生“下基层”服务期满后免试接受成人本科教育招生工作圆满完成。 附表:1.四川省 2020 年专科毕业
四川省 2020 年专科毕业退役军人免试接受成人本科教育申请表
四川省 2020 年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下基层” 服务期满后免试接受成人本科教育申请表
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下基层”服务项目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