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维护成人高校考试招生工作的严肃性,根据《2017年陕西省成人高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陕招办〔2017〕25号)报考条件要求,现将2017年陕西省报考成人高校护理类专业考生名单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1.公示时间:9月30日至10月13日,发现弄虚作假者可在法定工作日实名举报,凡经查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一律取消报考资格。
2.公示后的考生在领取准考证时,必须上交本人证书原件,不能提供证书原件的,不得发给准考证,并取消报考资格。
3. 考试结束后,省招办将会同有关部门统一复核考生证件,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录取资格,并将复核情况通告有关部门。
举报电话:
省考试管理中心 029-85221726 85221782
西安市 029-87805950
铜川市 0919-3192301
宝鸡市 0917-2790610
咸阳市 029-33283162
渭南市 0913-2021210
榆林市 0912-3231926
延安市 0911-2118285
汉中市 0916-2255449
安康市 0915-3207779
商洛市 0914-2322792
杨凌区 029-87033912
附件:2017年各市(区)报考成人高校护理专业考生名单(西安市、铜川市、宝鸡市、咸阳市、渭南市、榆林市、延安市、汉中市、安康市、商洛市、杨凌区)
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9月29日
上一篇 : 关于印发《2017年陕西省成人高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下一篇 : 2017年陕西省成人高校招生免试及照顾类考生名单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