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考试管理中心,西安市教育考试中心,各成人高等学校:
现将2016年陕西省成人高等学校(简称“成人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录取地点
陕西省招办接待站,西安市含光北路40号。
二、录取时间
12月5日,参加录取会的工作人员报到。12月6日录取工作开始,12月16日录取工作结束。
三、录取办法
(一)省招办成立成人高校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录取现场各项工作。录取工作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进行。
(二)成人高校招生全部实行异地远程网上录取,工作程序按照《陕西省成人高校招生录取指南》进行。招生计划调整较多的学校,可选派联络员到录取现场操作。
(三)各成人高校跨省计划调整必须通过“教育部成人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进行。
(四)陕西省成人高校招生考试考生档案为电子档案,档案内容包括考生的基本信息(含照片)、统考成绩、报考志愿等,由省招办汇总建立,招生学校通过录取系统在网上下载。
招生学校按省招办审批后的新生录取名单签发通知书。录取通知书由招生学校直接邮寄考生本人,不得由他人代领。
四、工作要求
(一)各市(区)招办选派一名坚持原则、责任心强、身体健康、熟悉成人高校考务管理的在编人员参加录取工作。
(二)招生学校应做好录取工作人员招生政策和业务培训,配备熟悉成人高校招生网上录取工作流程和掌握成人高校招生网上录取院校端应用软件的技术人员。各学校工作人员进入省招办录取现场须持单位介绍信。
(三)根据陕价费调发〔2000〕44号文件规定,各成人高校应向省招办缴纳招生费。具体缴款方法为:学校根据招生计划可向陕西省考试管理中心预交招生费,也可在录取现场刷卡或现金结算。
收款单位:陕西省考试管理中心
开 户 行:中信银行西安含光路支行
账 号:7252210183100000314
省招办地址:西安市含光北路40号
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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