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普通本专科学校,各市州教育(体)局: 根据《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成人教育函授站设置及管理办法》(湘教发〔2013〕28号)规定,各高校认真配合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开展了2015年成人教育函授站年度办学审核与2016年新设函授站办学资质审核工作。经我厅审核,确认合格函授站254个,保留办学资格函授站3个,撤销备案函授站23个,备案新设函授站15个,现一并予以公布(具体名单见附件),并就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各主办高校要切实履行成人教育办学质量监管的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函授站的教学业务培训,完善函授教育的质量监管机制,以新设函授站为重点,规范成人教育的招生办学行为。同时要妥善处理好撤销备案函授站的善后事宜,切实做好在籍学员的后续教学管理与服务工作。 二、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履行辖区内成人教育函授站的管理和监督职责,特别要加强日常招生办学活动的监管,认真负责地做好年度办学审核与教学评估工作。 三、有关高校要认真贯彻《教育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局关于规范医学类专业办学的通知》(教高〔2014〕7号)关于“成人高等教育举办的医学类专业学历教育,只允许招收已取得相关执业医师资格的人员”和“未经教育部批准,各类高等学校远程教育不得举办医学类专业学历教育”等要求。凡违反规定招生办学的,后果概由招生学校负责。 附件:2016年省内普通本专科学校成人教育函授站名单 湖南省教育厅 2016年5月30日 来源:湖南教育政务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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