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以下人员可在安徽省报名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
1、户籍在安徽省内的社会人员;
2、在安徽省办理有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的社会人员;
3、符合安徽省报考条件的港澳台居民(持有居住地在安徽省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人员);
4、在安徽省就读的列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的本、专科在校毕业班学生和全日制研究生;户籍(居住证)在安徽的列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的本、专科在校毕业班学生以及全日制研究生;
5、在安徽省就读的列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的本、专科师范生,可在毕业前第三个学期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二)报考人员还应当符合以下学历等要求: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2011年及以前入学并取得毕业证书的安徽省中等职业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幼师班)学生,也可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
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报考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和专业课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三)被撤销教师资格的人员,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四)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符合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公费师范生可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