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运动健将和武术项目武英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申请加分时须经省级体育行政部门审核并出具运动成绩证明。
(二)军人考前执行特殊任务的,如救灾、特殊军事训练、重要安保等。申请加分时需要提供部队团级或团级以上政治机关提供的证明。
(三)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需要凭省级民政部门颁发的《自谋职业证》或部队团级政治机关证明申请加分。
(四)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报名确认时须交验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具体详情关注湖南省招生考试信息港官网或者向当地招办咨询。
1、获得市州级及以上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厅、局系统,国家特大型企业授予的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和科技进步(成果)奖获得者。
2、省级工、青、妇等组织授予的“五一劳动奖章”“新长征突击手”“三八红旗手”称号者。
3、解放军、武警部队、公安干警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者。
4、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
5、烈士子女、烈士配偶。
6、边疆、山区、牧区和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国防科技工业三线企业单位(地处市州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除外)获得企业表彰的先进生产(工作)者。